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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法院严惩毒品犯罪

1999-04-21 来源:光明日报 通讯员 袁柏春 我有话说

本报讯(通讯员袁柏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重拳,严厉打击毒品犯罪,4月15日该院依法对被告郑金中等五案七人的犯罪事实和判处结果进行了公开宣判。

被告人海利且木·麻木提和阿布都瓦克·阿乌提结伙向他人出售毒品海洛因,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被告人吐鲁洪·库尔班曾因吸毒被劳动教养,但其不思悔改,多次向他人出售毒品海洛因,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被告人吐尔滚·伊斯马伊勒在北京市海淀区魏公村先后六次向他人贩卖毒品海洛因,犯罪情节严重,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以上四名被告均为维吾尔族。被告人刘万义先后多次向他人出售毒品海洛因,还在其东北家中多次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被告人郑金中、熊燕来去年年末结伙向他人出售毒品时被抓获,当场缴获海洛因九十多克,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罚金五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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